各区房产局、各房产测绘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产测绘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房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及建设部、省相关文件精神,市局重新组织修订编写了《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细则》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局反映。原《武汉市房地产测绘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