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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武汉市房地局根据《房产测量规范》(CH5001-91)及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编写了《武汉市房地产测绘实施细则》,时至今日已经5年了。这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已出台,并于200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2年建设部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中,又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技术操作上一些问题。为此,修订《武汉市房地产测绘实施细则》已成为必然。
重新修订的《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与1999年的《武汉市房地产测绘实施细则》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1根据武汉市房产管理职能的调整,将原《武汉市房地产测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老细则”)更名为《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
2根据日益发展的信息化要求,“新细则”增加了“数字化房产图”章节。
3将“老细则”中与国标《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相矛盾的地方进行了调整,如面积计算精度的确定,封闭与不封闭阳台的计算等问题。
4将《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融合进“新细则”,增加了“玻璃幕墙”的处理、“外凸窗”的计算、层高低于2.20米部位的处理等相关技术问题。
5将“老细则”中一直处于比较先进水平的部分继续保留,予以发展。如将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等。
6结合实际,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制定了相应条款。如规定了房产测绘技术报告的示范条文等。
此次对《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的修订编写工作,由市房产局产权管理处牵头,市房地产信息测绘中心协助,部分房产测绘单位人员参与编写(名单附后)。从2003年8月开始,编写人员进行了多次研讨和修改,虽然有些条款还存在争议,但经反复论证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此次修订工作,得到省建设厅、省测绘局有关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总 编:周茂棣
副总编:范德雄 阮竹青
附:参加编写的人员名单(以姓氏笔划顺序):
王前国 江文祥 刘天金 刘昌平 李大刚
别必鑫 张有强 陈小杰 龚茂林 魏金秀
武汉市房产管理局
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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