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
10.1 一般规定:
房地产测绘成果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和审核备案制度。
10.1.1 一级检查是在全面自检、互查的基础上,由作业小组的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承担的过程检查。检查量外业巡视100%,主要数据抽查30%;内业检查100%。一级检查质量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工序。
10.1.2 〖JP3〗二级检查是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由房产测绘单位的质量检查机构或专职检查人员所进行的最终检查。检查量外业巡视30%,内业检查100%。〖JP〗
10.1.3 对测绘单位提交的测绘产品的验收工作由测绘工作的委托人组织实施。
10.1.4 审核备案是房产测绘的主管部门对用于房产管理的成果资料组织进行审核备案的工作。经验收合格的房产测绘成果需经市房产局备案后方可用于房产管理。
10.1.5各级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二级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分别编写检查、验收报告。 10.2 上(提)交成果资料内容
a 成果资料索引及说明
b 合同或委托书及技术要求
c 技术报告书或技术说明
d 检查验收报告
e各种成果,成图 10.3 检查、验收项目及内容
10.3.1 平面控制测量;
a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和点位是否符合要求;
b 各种观测手簿的记录和计算是否正确;
c 各类控制点的测定方法、扩展次数及各种限差、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d 起算数据和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平差后的成果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10.3.2 房产调查
a房产要素权属界线、墙体归属、调查的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b用地略图、用房界线反映是否明确,有关说明符号是否一致。
10.3.3 分幅平面图测绘
a 图廊点、方格网、各级控制点、界址点的展绘有无遗漏,位置是否准确;
b 分幅图和界址点的施测方法以及各项限差是否在规定的要求之内;
c 房屋及其用地的各种要素,如产别、结构、层次、面积、边长等是否齐全,丘、栋的编号是否正确;
d 与房地产管理有关的地形要素取舍是否合理;
e 图幅接边是否在限差内,误差配赋是否合理,房屋形状表示是否正确,线状地物接边有否明显变形;
f 图上各种注记是否正确,取舍和注记位置是否恰当。
10.3.4 分丘平面图测绘
a 与分幅图对比,相应要素是否一致;
b 用地范围、权属界址线及房屋的四面墙体归属的表示是否正确,位置与产权来源是否相符;
c 权属有争议的注记表示是否正确;
d 用地边长、权属界址线边长及房屋边长测丈是否满足精度要求,面积计算是否正确;
10.3.5 房屋面积计算
a 房屋外边长丈量部位是否正确,分户房屋权界线划分是否正确;
b 建筑面积测算、取舍是否正确,计算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c 共有建筑面积确认是否正确,分摊方法选用是否合理,分摊计算成果是否正确.
d 分层、分户图比例尺选用是否合理,表述内容是否齐全,注记位置是否恰当,图面是否清洁美观;
e 各种记录计算图表资料是否有责任者签名,整饰是否符合标准.
10.3.6 变更测量
a 变更测量的方法、测量基准、测绘精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b 变更后房地产要素编号的调整与处理是否正确; 10.4 成果质量的评定
10.4.1 成果质量实行优级品、良级品和合格品三级评定
10.4.2 成果质量由专职或兼职检验人员评定
10.4.3 成果质量的评分标准,可参照CH1003执行。 10.5 资料整理归档
10.5.1 上交资料内容按顺序装订成册,归房产档案。
10.5.2 测绘单位应将下列资料归档。
a 房地产测量技术设计书;
b 测绘合同或任务委托书;
c 收集到的各种原有技术资料和产权来源资料
d 成果资料索引及说明;
e 基础测绘成果资料;
e1 平面控制测量成果资料;
e2 房产分幅平面图原图和清绘图
f 项目测绘成果资料
f1 房地产调查表;
f2 用地范围示意图;
f3 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及面积测算资料;
f4 分丘平面图原图和清绘图;
g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成果资料;
g1 房屋外业测丈记录
g2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草图和计算式
g3 多元产权房屋分户面积计算表
g4 分层分户平面图原图或测丈表
g5 权证附图清绘图.
h 各种记录计算资料
i 技术报告(或技术说明).
j 检查验收报告.
k相应的电子档案
10.5.3 技术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工程概况
b 引用技术标准
c 测量的方法及精度说明
d 检查结论及说明
e 调查收集的资料及说明
10.5.4 检查验收报告编写要求:
a 检查验收的组织形式
b 测量工程的基本情况
c 检查验收的依据
d 检查验收的方法
e 检查验收的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f 检查验收的结论